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11月23日召开
11月13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3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建议表决稿)》、《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将以上建议表决稿、报批法规、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审稿)》、《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综合调研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我省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审议《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十堰市、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会议决定将有关报告和审核意见书面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翟兴波、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