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督办方式 力促建议落实
一、领衔督办抓重点
本届以来,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都收到代表们提出的建议超过百件,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各个领域。大会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仔细梳理并与政府办公室认真商量,选取8—10件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亦是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努力能够办成的建议,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建议。针对重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领导领衔,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与的重点建议督办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县政府也相应成立重点建议办理专班,安排一名领导挂帅办理,通过大员上阵,不仅促进了重点建议的落实,而且有效地带动大面上建议的办理工作。如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列为年度重点建议之一,常委会主任亲自领衔督办,多次带领督办组的同志深入到老城区,走访居民了解情况,与县政府办理专班多次共同研究办理方案,促成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筹资1500万元,重新铺设管道近2万米,涉及城区15个路段,用时六个月,全面完成了改造任务,老城区居民用水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代表和群众十分满意。本届以来,共有37件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通过常委会领导的领衔督办,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专题询问破难点
对于一些涉及面广,问题比较复杂,需多个部门合力办理的建议,为避免在办理过程中相互推诿,难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启用专题询问这种监督方式来推动建议办理的落实,把监督与督办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县人大代表经调研,连续三年提出的“解决朱河自来水厂取水口长江故道水质污染的建议”,在前两年的办理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组织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及水利局、河道局、水产局、环保局、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的询问、答询、沟通、协商,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专题询问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并于2012年8月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200多人,出动执法船近20艘,通过为期四个月的联合执法和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依法拆除了朱河自来水取水口附近一万二千多口水产养殖网箱,彻底解决了因网箱养鱼造成饮水口水质污染的问题,二十多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如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又选择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进行督办,推动了政府开展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主导“六个一”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全县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通过两场专题询问,使一些老大难的、反复提的建议得到较好办理,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对口督办聚合力
如何在人大机关内部形成建议督办的合力,改变过去建议督办由代工委“单打独斗”的局面。本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发挥各工委对口联系各部门、熟悉工作的优势,加强内设机构的工作协调,下发了“关于加强代表建议督办的通知”,将建议的督办分解到工委,纳入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将每年5月份定为“建议督办月”,并在每月一次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各工委对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的汇报。各工委也结合工作计划,通过调研协调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在督办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对一些因政策因素或暂时不具备条件落实的建议,积极协助办理单位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支持与理解。通过机关“全员上阵”抓督办,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与合力,有效地推动了一大批建议的办理落实。如近三年以来一直由内司委督办的“关于农村危桥改造的建议”,仅每年就落实农村危桥改造近20座,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代表约见促平衡
在建议的办理中,总有个别办理单位认识不高、自觉性不强,拖延办理、进度缓慢,甚至“文来文往”的现象。为此,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办理单位的负责人,有效地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实。如2013年,根据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关于穆斯林丧葬集中办理的建议” 等4件未向代表回复的建议,开展代表约见活动。组织4件建议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负责人和代表们一起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代表们主动向办理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办理单位负责人汇报建议办理方案,并向代表们诚恳道歉作出承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限时办结,加强跟踪督办检查,并通过电视台对约见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三个月后,4件建议终于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代表们感到非常满意,办理单位也通过这次约见活动深受教育,充分认识到了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激活约见制度、开展约见活动,有力促进了建议的办理工作的平衡推进。
五、绩效考核评优劣
如何使建议办理单位进一步重视建议办理工作,避免办理中遇难而退、重答复轻办理、重过程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一是争取县委的支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落实考核分值2分。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建议办理工作考评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考评工作,每年人大常委会组织专班进行考评,评分标准主要根据办理落实情况和代表满意度来确定分值,对代表不满意的不记分,对代表基本满意的记1分,对代表满意但未落实的记1.5分,对代表满意且已落实的记2分。二是通过宣传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荆州日报监利新闻、县电视台、县人大信息网等媒体,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建议办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从2012年起,县人大常委会在荆州日报监利新闻上开辟了人大建议办理专栏,在监利电视台开辟了每周一期的代表建议追踪栏目,并在年终将建议办理情况制作成专题片,通过媒体宣传把办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在每年年底的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连续三年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建议评选活动,并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表彰。通过考核评分和评优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建议的满意率和落实率。(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胡琴 夏颖)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