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做实代表联系工作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经研究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主要作法是:
一是联系代表,制度先行。今年以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近些年的代表联系工作的有效做法,借鉴外地人大的先进工作经验,对代表联系工作开展深入的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巴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县人大代表(名单由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配到人),并对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联系代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参与,依法履职。不断加强沟通,征求代表意见,是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自2011年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为代表服务,促代表履职”作为代表工作有基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向代表通报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的相关资料。邀请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通过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从而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更加接地气、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
三是注重服务,强化保障。为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所联系的乡镇,结合组成人员的工作实际,确定了每位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详细名单,既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白所联系的对象,也便于基层人大代表对口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办法》还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组成人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做好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具体服务工作。县人大代表选区所在的乡镇人大协助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在当地居住和工作的县人大代表,并做好联系县人大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田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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