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思考
科学选题是前提。在审议议题的选择上,要充分体现普遍性、公开性、时效性。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和确定监督议题。二是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让人大监督议题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三是监督议题的确定既要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又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协调,对发展中出现的急需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监督的议题,即使年初没有被列入,也可以临时增加为常委会审议议题,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前调研是关键 。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一旦确立,就要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扎实的调研措施,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一是调查研究要制度化。人大审议工作报告要严格遵守调查后再发言权的规则;二是要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审议议题,要注重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调研,也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研;三要调查方法要灵活多样,既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地调查研究,也要广泛运用网络调查、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四是强化学习。对专业性较强的审议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召开会议审议或调研活动前,要认真学习与审议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弄清相关知识,弄懂专业术语,为提高审议报告和调查研究的质量奠定基础。
会中审议是核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常委会所作出的决定、决议和提出的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如建立会前初审制度、分组审议制度,书面审议发言制度、重点发言人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等。同时,审议过程中,对审议议题中一些不清楚、不理解、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常委会可以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这些事项作出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总之,要通过多种审议形式,确保被审议议题审“深”议“透”。
落实审议意见是保证。要把过硬的功夫用在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上。要改变过去“一府两院”对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只提交整改报告的“文来文往”模式,常委会对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落实专人,一件一件跟踪问效,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要求,由相关副主任和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督办,直到审议意见真正落实为止;要针对不同的审议意见定期召开办理落实督办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面对面地研究办理措施;常委会要善于杀“回马枪”,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要适时开展视察调研,防止办理落实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力争做到审议有要求,办理有措施,落实有效果,答复有结果。(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余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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