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措并举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 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4日电(记者梁相斌、梁建强)记者从23日召开的中共湖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获悉,湖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同时,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不履职、不称职的人大代表,劝其辞职或依法予以罢免。
决定中指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每名代表任期内参加培训不少于2次。同时,增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建议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责任制和建议办理情况年度目标考核制,建立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实行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的机制。
决定中还明确,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每名代表每届任期内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不少于5次,领衔或联名提出议案或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不少于5件。逐步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为了让人大代表的称号实至名归,决定中透露,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不履职、不称职的人大代表,劝其辞职或依法予以罢免。
在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湖北将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律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的制度。
据悉,此次工作会是继1992年、2001年、2005年和2009年之后,湖北再次举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旨在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以及推进新形势下湖北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中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明年上半年,湖北省将启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代表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质量关”,严把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防止“带病当选”、身份失真等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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