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调结一起标的额达430多万的合同纠纷

06.01.2016  16:38

        近日,京山法院成功调结一起标的额达430多万元的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简称国宝桥米)长期委托京山黄某在重庆加工与销售国宝桥米牌大米。2009年,黄某成立重庆惠亭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惠亭),继续与国宝桥米开展上述业务。至2013年6月30日止,重庆惠亭下欠国宝桥米款项4343416.65元,经国宝桥米催讨,黄某以其所有的位于重庆市的房屋为该款项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国宝桥米又多番催讨,黄某和重庆惠亭均未还款,国宝桥米遂将黄某和重庆惠亭诉至京山法院。

        由于当事人双方从2005年到2013年,共签定了10余份合同,除合同纠纷外还有其他经济纠纷,导致该案法律关系繁多,单书面证据就多达千页。两次庭审过后,证据依然没有质证完毕,而对于具体欠款数额,双方仍争议较大。案件不能及时审结,对双方经营状况都有较大影响,为了促使双方早日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多方努力做调解工作:通过电话联系与双方加强沟通,掌握当事人思想动向;三次前往重庆,耐心做黄某的工作;在双方萌生和解意向时,立即组织当事人双方坐下来,详细为其分析该案的法律关系、事实和利弊,强调双方合作已久,从长远来看,达成和解更有利于双方实现共赢。最终,双方形成合意,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院于2015年11月27日对协议进行了审查确认。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