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强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整改工作
16.08.2016 12:0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京山县制定《京山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确保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压减全县矿山总体数量。重新调整完善全县矿山设置方案,对矿山总体数量进一步压减,总体控制在49家以下,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对所有拟出让矿山,一律严格落实环保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开采。按照“三个一”(一个矿区、一个作业面、一条生产线)要求,规范矿山开采破碎行为。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要求,实行分层开采;严格按照《京山县矿山清洁生产要求》,对破碎线安装全封闭除尘设施;严格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边生产、边治理”要求,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措施,严管重罚,对各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四是加速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制定治理规划,明确治理任务、工作责任和时间要求,严格保障措施,确保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恢复治理任务。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08.201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