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小型水利设施有了“监护人”
(王世文 蓝岳龙)提水蓄水、挖塘清淤、硬化渠道。阳春三月,行走在京山县的田间地头,处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小农水”工程建设场景。县水务局局长童启林介绍,这是该县将水利基础设施明晰产权后带来的可喜变化。
京山县是农业大县,水利设施众多且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机制,由于年久失修,大多数难以发挥其基本功能,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亟须建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长久受益的管护机制。
塘堰、泵站和沟渠管理不善,是农村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去年,该县在孙桥镇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率先试点对该镇5103口塘堰、309公里硬化渠道和257处泵站进行管理制度改革,将其经营使用权确权到受益农户。
“产权改革激发了‘小农水’建设热情,去年我们计划改造300口塘堰,实际完成500多口,增加蓄水近500万立方米。”孙桥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龚勋说:“改革后,调动了农民投工、投资的积极性,灌溉和多种经营等综合效益提高,彻底改变了过去‘政府管不好、集体管不了、农民管不到’的失管状态。”
总结经验后,该县于去年开始全面推广小型水利设施管理制度改革。他们将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或渠首设计流量1立方米∕秒及以下的灌溉排水工程,包括灌排渠道、小型泵站、输水管道以及塘堰坝等小型蓄水工程进行管理制度改革。
“根据工程的属性、规模、功用和建设资金来源,不改变水利设施所占土地权属。”童启林说:“重点是明确工程经营权和使用权,具体包括自建自管自用型、自建自管共用型、共建共管共用型和公建公管共用型。”
变革让京山县3.7万口塘堰、近2000公里硬化沟渠、4000多处泵站有了“监护人”。目前,该县水利设施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完成,张榜公示结束,所有者统一领到了由县政府监制、镇政府核发的《京山县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证》。
堰少人多,坪坝镇唐庙村曾是出了名的“抢水村”。为解决用水难题,该村结合实际开展改革,探索出农业灌溉用水“一把锹”管理机制:公建公管共用型。他们将全村划为6片,每片安排1名管水员负责统一协调用水;村集体负责抗旱电费、水费征收和常规性管护;村民充分发挥民主管理职能,以主人翁身份参与管理,按章自我约束,自我调处水事。如今,昔日的“抢水村”变成了坪坝镇闻名的“和谐村”。该村共筹措社会资金50余万元,在抗旱死角部位兴修水利工程,修复末级排灌沟渠5公里,以前靠多级提水灌溉的“望天田”变成了保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