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6.10.2014  14:13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立和完善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精神,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制订了《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地按本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工作。 

二○○九年六月八日

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  导  意  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将湖北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和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现就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重要意义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它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是产学研结合的高级组织形式。

近年来,为推动和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建了一批全国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我省在科技创新方面拥有相对优势,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也有一些工作基础和平台,当前,紧紧围绕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建设区域性联盟,对我省积极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其他重大科技支撑计划,促进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方式的转变,改革和完善科技计划实施机制,提升湖北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创新型湖北建设水平,促进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湖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思想是:面向全省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以解决新一代产业共性技术和制定重要标准等为纽带,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各种技术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一种长期、稳定、制度化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二)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的契约与自愿的原则。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促进联盟成员之间产学研深度合作。

2、发挥政府引导的原则。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联盟围绕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和市场拓展。

3、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尊重企业的技术创新选择,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不搞大而全,不搞一刀切。对符合我省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做大做强湖北优势产业和提升核心竞争力迫切要求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分类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本条件

(一)联盟成员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并具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关系。企业应具有强烈的合作创新渴望,能够为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相关配套措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合作的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和前沿技术;其他组织机构在技术或相关资源上能实现互补。

(二)创新联盟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方向、工作原则、技术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技术合作攻关、产品合作开发、产业合作创新、合作创新基础平台建设、合作创新人才与队伍培养与建设等)、实施步骤与措施、实施预期结果等。

(三)创新联盟有明确的章程,包括总则、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管理机制等)、组织框架与结构、参与合作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四)创新联盟一般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相应的协调管理机构。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与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创新联盟重大决策事宜;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创新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研发项目。

(五)建立联盟开放发展机制。联盟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目标与任务

(一)建设联盟的主要目标:

按全省优势产业集群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围绕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在生物医药、光通信及计算机、装备制造、新材料、化工、汽车及汽车零配件、轻工纺织、新能源与环保、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或某一具体领域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今年省级重点组建数控机床、磷化工、氟化工、软启动、油菜加工、中药现代化与中药产业技术等8-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要任务是:

1、瞄准产业技术研究前沿,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产业技术问题。

2、有效组织和分配创新资源,建立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统一协调产学研优势科技资源,提高联盟内各单位技术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实行知识产权分享,形成产业技术标准;

3、进行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大规模商业化运用,直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4、组织国内和国际交流,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扩散;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促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

5、组织、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行业基础数据、资料、信息,建立联盟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

五、推进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要措施

(一)以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为目标,积极组织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牵头组建或参与全国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高我省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影响力。支持有能力的单位组建全国性联盟。积极组织更多符合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参与或牵头组建全国性联盟。

鼓励各地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建立区域性的联盟组织,待条件成熟再申请全省或全国性的联盟。

(二)支持联盟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活动。优先支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及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积极推荐联盟申请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

(三)制订促进我省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相关政策。鼓励联盟组织或参与制订行业科技规划,支持联盟组织制订该领域产业技术路线图;

(四)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探索运用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等金融工具,支持联盟开展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五)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多种形式的联盟,并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的机制和运行模式。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领导小组,联盟领导小组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六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全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主要负责起草有关政策、具体组织省级联盟的建设与考核和协调省联盟领导小组成员间日常工作。

(二)各市州有关部门、行业要根据各自的产业重点和优势,组建一批区域性、行业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对建设中的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行年度考核制。各联盟牵头(组织)单位,在每年元月20号,提交上年度联盟建设发展报告,省科技厅分析汇总后报联盟领导小组。对年度考核优秀联盟提出的促进产业链延伸或升级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省科技厅优先纳入年度科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