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管齐下”天更蓝
一是凝聚防治共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秉着对环境质量、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进建设美丽恩施“天更蓝” 专项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持久战。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基本民生工程来抓,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继续加大环保法规的宣教力度,要强化对排污企业和个体业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业主的责任主体意识,增强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积极提倡绿色政绩观、绿色生产观、绿色消费观,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凝聚成共识,为“天更蓝”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州对各县市和州直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积极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主导作用,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夯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网格化管理措施,将职责和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一级。州、县市财政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逐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生态补偿为主导、以信贷资金为支持、以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要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空气质量目标改善预警制度,加强空气质量公开和目标预警,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响应措施。
三是深化综合整治。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天更蓝”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13项主要任务”中的重点城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非煤矿山开采整治、城区道路扬尘监管、餐饮业油烟治理、机动车环保监管、油气回收治理等进度明显滞后的几项重点工作,采取区别对待、分类分批治理的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具体治理及监管措施,全面完成“天更蓝”专项工作2015年度任务。要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饮用水源保护 “三大行动”,以工业园区为整治重点,加强工业污染监管,着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要加大生态家园建设力度,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矿区生态恢复等生态治理工程,扎实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县市创建工作。
四是加大执法监管。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格管理,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要采取联合执法、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促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反映、投诉大气污染问题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是强化政策支撑。要进一步强化调结构、转方式的引领作用,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州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低碳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要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强化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查,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大力争取中央、省专项治理项目资金支持,加大生态补偿政策争取力度,积极推进碳汇交易,不断缓解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资金矛盾。要强化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增加大气环境监测技术装备的投入,努力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办公室 谭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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