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五步法”监测监管大众传媒广告初见成效
为强化大众传媒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有效降低广告违法率,提高监管效能,黄石市工商局紧跟省局广告监测监管和案件查处一体化工作步伐,出台“五步法”工作制度监测监管大众传媒广告,初见成效。
一是编制广告监测报告,强化日常监测管理。根据上级部署和广告监管工作需要,按照专项或定向广告监测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广告监测工作。24小时不间断监测辖区3个电视频道、3个广播频道和2个报纸媒体发布的所有类型广告,每月公布一次广告监测信息,并按季度、半年、年度编制《广告监测报告》。今年来,共监测辖区各类媒体全部类别广告113630条次,依法认定涉嫌违法广告6877条次,涉嫌违法率6.05%,较去年同期下降1.35个百分点,编制《广告监测报告》7期。
二是建立违法广告台账,筑牢监管审查基础。广告监管人员对所监测的广告建立事前指导、事中监控、事后惩处相结合的全程监管记录,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全面了解和掌握正在发生的、已停止发布的和责令改正的违法广告情况,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及时进行规范。同时,对所监测的每个广告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分为合法广告、涉嫌违法广告和涉嫌虚假广告三类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违法广告监测素材、记录、报告及整改情况、处理结果等,建立专户资料档案。
三是发布违法广告通报,增强公众识别意识。通过广告监测和日常检查,对涉嫌违法广告行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当面约谈,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发布《违法广告通报》,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今年共制发《违法广告通报》5期,通报了本地4家媒体发布的违法医疗服务类广告9条、医疗机械类广告1条、药品类广告10条、保健食品类广告14条、化妆品类广告2条,并相继编发《违法广告警示公告》3期,提醒公众注意识别,提升权益保护意识。
四是移交违法广告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按照职责法定、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大众媒体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国家明令禁止发布的违法广告、约谈和网上公示后未予以整改的违法广告、上级交办或有关部门提请查处的违法广告、群众有投诉的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移交给办案机构立案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已移交案源信息9次,其中涉及媒体4家,涉及广告主5家,均已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五是运用反馈处理结果,开创齐抓共管局面。定期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现场点评,并在会上通报广告监测和案件查处情况,研究解决广告监测监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对查处不同类型的虚假违法广告,分别通报给宣传、纠风办、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形成媒介广告共管机制。对不执行广告审查发布相关规定、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大众传播媒介,采取多部门联合约谈的方式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