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自治县加强民族法制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14.11.2014  11:51

  近年来,五峰自治县加强民族法制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2014年,五峰自治县重点修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该条例作为全国首个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自治县单行条例,于1995年经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20年来,全县净增林地面积1.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64.1%上升至80.86%,活立木蓄积量从301万立方米上升到667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到83.69%。林业产值由401万元上升至15.3亿元。

  在修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的同时,一是加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议》,暂停全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计划。政府每年拿出300多万元补贴,倒逼全县100多家以木柴为燃料的100多家茶叶加工厂“以电代柴”。二是10月以来,多形式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新修订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通过电视专题讲话详细解读《自治条例》,县民宗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通过电视专栏节目,宣传民族法规,宣传实施民族法规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民族法规的实施,助推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带来了林业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五峰国家地质公园三大“国字号”生态品牌,在烈日炎炎的夏季显现出一片清凉的世界,引来游客如织;生长在云雾缭绕之中的18万亩生态茶叶更是以其甘甜淳厚的滋味化作“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第一品牌”行销海内外,带给茶农每年5亿元以上的收入;装机20多万千瓦的小水电遍布纵横交错的河流之上,星罗棋布如点点繁星,带动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年创税收过亿元;以科技为支撑,依托21家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达4万多人的苗木和林下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将珙桐、银杏、五峰红花玉兰、紫薇等珍贵绿化苗木以及“七叶一枝花、头顶一颗珠、江边一碗水、文王一枝笔”等珍稀药材推销至全国市场,带动全县五分之一的人口步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