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召开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07.06.2016  20:48

   6月1日,五峰县召开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副县长覃业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湖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办法》、《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办法》。

   会议通报了今年1至4月我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今年1至4月,我县有效监测天数共计116天,其中优良天数9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与2015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9天,优良天数比例提升9%。其中PM10平均浓度75μg/m3,较2015年同期下降12μg/ m3,PM10现状值在全市排名第二,与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差距值为7μg/ m3,PM10控制目标差距值在全市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51μg/ m3,较2015年同期下降10μg/ m3 。市控跨界断面渔洋河马勒坡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五峰镇石梁司水源地一季度监测项目61项,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燃煤锅炉淘汰、油气回收治理、扬尘污染管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农业污染源管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覃业成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重点、有序推进,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尽快有效实施。

会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签订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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