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0.12.2015  13:08

   2015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五峰县环保局结合新环保法的宣传,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针对人们反映强烈的小纸厂问题,环保部门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查处,其中环保部门对王彪等3家小纸厂给予罚款,责令停止违法生产、限期拆除生产设备的处罚。

   根据省市环保部门有关环境大检查的指示精神,县环保局集中人力、时间,对五峰工业园、五峰民族工业园以及县内其他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11个未履行环评审批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其中对1家超标排放,1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全,1家私设暗管排污,1家未申报环评,1家变更环评未报批进行立案查处。

   截止到12月,全年共立案8起,罚款金额1978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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