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严查互联网违法广告 朋友圈发违法广告最高罚200万元

01.09.2016  15:02

  微信朋友圈发违法广告,将面临严罚。今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8月31日,武汉市工商局针对江城常见的5种互联网违法广告形式,专门发布预警。

  据介绍,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开展微商,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营销模式,部分经营者为提高销量,通过这些平台发布违法广告。例如,某些保健食品微商,将保健品当作药品宣传,直接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等。此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最高可罚200万元。

  其他4类常见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形式分别是,利用电商平台,在网店页面用“最佳”“最高级”等绝对化广告用语发布违法广告;利用网络论坛发布违法广告链接;利用自设网站发布违法广告,如民营医疗机构网站,用无法证实的“真实案例”宣传诊疗效果;利用搜索引擎发布付费广告,却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与自然搜索相混淆。

  据了解,武汉市工商局将重点查处以上5种互联网违法广告,并依法追究违法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的责任。(王成龙、张镝、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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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