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央企向亏损项目亮剑 有责必追有“鬼”必捉

17.08.2015  17:12

你们完全没有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对公司各项制度和要求置若罔闻,才造成你们项目没有完成上缴款任务……”近日,在中铁十一局集团四公司亏损(潜亏)项目整治专题会上,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余霖对一个没有完成上缴款任务项目的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

专题会上,已审计的15个项目部项目经理分别登台,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等对他们进行了一一质询:“你们项目为何不采购投标性价比较好的供应商提供的锚具?”“隧道优化施工方案没按要求做吗?”“你们就这样抓二次经营的吗?”……接受质询的项目经理们大多数都脸红了,出汗了。

四公司党委书记唐清明对公司成本管理进行了反思:要高度注重“开篇布局”;要认真搞好开源节流工作;必须抓好对上、对下计价的量差和价差;项目要做到精细化管理。“今后亏损项目的项目经理、书记等人,不能再担任项目主要领导职务,坚决将其调离岗位、转行或降级使用。

四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余霖分析了项目亏损的10个“病因”:权力过于集中的、权力过于分散的、更换项目经理的、管理人员频繁更换的、更换施工队伍的、安全质量不可控的、工期严重滞后的、资金严重短缺的、与机关交流不畅的、业主约见公司法人的等项目必亏。

四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海潮重申:公司今后将全覆盖审计追责,对亏损项目零容忍,做到有亏必查,有责必追,有贪必肃,有“”必捉!

会后,项目经理们深有感触地说:“公司对亏损项目动真格了,让人如履薄冰”,“将竭尽全力抓项目管理创效,力争明年上光荣榜,而不是上台接受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