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涉“公共”当学会协商
梅明蕾
自然人口的增多,需求的花色繁盛,相对而言,城市里的公共空间也变得逼仄。显见的事实,是公园、广场里的纠纷也日益多了起来。所谓的“噪音扰民”成为常见的一个问题。
日前在武昌区四美塘公园有一场听证会,系区城管委联合区环保、残联及相关街道和社区举办,听证主题只有一个,就是该公园里的“吹拉弹唱”到底该不该禁止。
初看起来不过区区小事,深入了解其实是一棘手的民生难题,因为正反双方均各执一词,理由正当,针锋相对,令决策者难以拍板。如反对禁止的一方称:公园本就是公共的娱乐休闲之处,大多数退休的音乐娱乐爱好者,不在此活动,还能去哪儿?况且经检测,音响只在63分贝左右,并未超过规定的68分贝。公园附近小区的老年居民则主张禁止:年高体弱,即便63分贝也受不了。另有一些参加听证会的在职人士指出,园区每天上午9时至10时是创业者工作的黄金时间,众多晨练团体的吹拉弹唱或直接影响他们工作,而夜间噪音显然对需要学习的小孩和需要较早休息的老人有所影响。
虽然双方主张各异,但据称随着沟通、协商的深入,最终还是产生了一个有倾向性的意见,即以分时段、分区域的方式进行健身娱乐活动。这就为相关部门下一步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提供了不错的基础。
我对武昌区城管委举办四美塘公园听证会的做法以及涉事各方的理智由衷点赞。放宽视野,以为大凡化解公共领域的纷争,在不碍大原则的前提下,协商通常乃不二法门。
说到大原则,“原则问题”这样的提法,我们听到过太多。以往每起纷争,涉事双方往往会抢占“原则”的制高点,以形成唯我独有理,唯我独正确的局面。演变下来,便是势不两立,无可通融。对簿公堂算是好的,更有为达目的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直至流血丢命的后果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上已见得不少。
其实现实生活中哪里有那么多的“原则问题”。国与国之间事涉主权问题算是最大的原则。坚持主权原则的同时,不是也有许多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嘛!更不用说一个城市中市民的公共生活,说到底不过是各自权益的平衡。因此只有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才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协商的前提是妥协,妥协就要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我每每见到那些晚间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不免心生同情。说是“广场舞”,其实哪里有那么多的广场啊,多是见缝插针于边角空地,还无可逃避那被污染的空气。而大妈们也是过来人,健身娱乐之余,难道不该体谅一下早睡的学子和老弱病残的休憩吗?
妥协本是中性词。利益多元的时代,解决问题妥协不可缺席。理性当头,协商自然登场。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