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公布缴费与退休待遇挂钩

08.04.2015  09:54

  ●为何要缴

  补充养老保险,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

  ●基数标准

  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钱从哪来

  公务员由财政支出,非全额供款单位由单位实际承担。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办法》还对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