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明年建立解聘辞聘制 探索职员制试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昨天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并透露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
《条例》共10章44条,从国家法规层面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随着《条例》的施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到2015年,将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健全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据了解,我省目前现有事业单位3万多个,事业单位从业人员逾110万人,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新闻出版等多个社会公共服务领域。10年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达10.5万人。
据介绍,我省正探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管理岗位职员制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的一种创新机制,该机制致力于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机制,畅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晋升通道,解决基层管理人员待遇偏低问题。
另外,我省还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健全正常的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分类分行业指导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管理办法,探索实现“能上能下”的有效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同时,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长江日报 记者章鸽 通讯员周钢 宋欣然 许兰波)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