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将逐步取消学校医院行政级别
昨从省人社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涉及全面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地”文件。《意见》指出,我省将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事业单位逐步去行政化
《意见》明确,我省将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多种形式法人治理结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从事生产经管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应当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工作。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用人活力。
《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细化聘用合同,“建立按岗位聘用、依合同管理、按合同考核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等具体实施办法。
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确定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类别和等级比例标准。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强化岗位设置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岗位聘期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核定岗位异动情况。
《意见》还指出,重点研究激励高端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探索调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进程。同时研究制定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服务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和引导人才到一线等特殊需要,建立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流动的激励机制。
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严格规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结果公示程序,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出台至2020年改革线路图
目前,我省共有事业单位3万多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110万人,汇集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行业人才。《意见》在目标任务中,率先提出“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
到2015年,全面建立聘用合同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重点推进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初步形成较完善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到2020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武汉晚报 记者王雪 通讯员周钢 许兰波)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