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2万车主信息遭人倒卖 买家多为汽车销售人员
当你被推销电话、垃圾短信精准锁定时,有没有奇怪,为何对方对你的情况、需求了如指掌?因为你的个人信息被倒卖了。昨日,江汉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张某等6名买卖车主信息的男子,被该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并移送至法院审理。据悉,这是2015年11月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九)》以来,武汉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2012年初,武汉一家科技公司曾参与制作武汉市交通管理局的“自助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因此该公司数据库有违章车辆的信息。张某作为该公司网站运营部员工,私自从中下载了32万余条武汉车主信息。之后,张某跳槽至一家网络金融公司。
掌握车主资料后,张某和朋友刘某商定,把信息卖给有需要的人牟利,由张某提供数据,刘某去找买家,赚的钱两人四六分成。2012年底,刘某找到一家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曹某,向其兜售车主信息。曹某从刘某处购买了15.7万余条,支付1.2万元。“拿到信息后,由销售人员致电,询问对方汽车保险是否需要续保,如果需要,公司可以提供优惠”,曹某归案后供述了自己为提升业绩,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
同样,武汉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增值事业部经理彭某、一家4S经销店销售服务经理常某、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艾某,也曾向刘某购买指定品牌车主信息,用以招揽客户,提升业绩。其中,彭某购买信息0.38万余条、常某购买1.6万余条、艾某购买0.45万余条。
由于众多司机收到推销短信,此事反映到武汉交管部门。2015年6月,公安机关将张某等6人抓获。
昨日,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曹某等4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均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将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最高法定刑也从三年提高至七年,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动向新闻&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付静宜 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