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闻网讯(通讯员樊杰、张晓肖)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法学院师生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研学交流活动。
2月28日下午,法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委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学习会。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理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张万洪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此过程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作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我们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人权教研队伍。
副院长黄志雄表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的重要讲话精神即是一次十分重要的理论学习,也是一次非常及时的党史教育。总书记在讲话中对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成功经验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精辟总结,其中蕴含着很多重要的论断,如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等。这些新的论断旗帜鲜明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同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内在地统一起来,有助于坚定我们在人权领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国际人权法作为人权领域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话语的集中体现,无疑是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和智库建设的重镇,责无旁贷应当利用好中国未来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东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国际人权法队伍建设、成果产出、国际交流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
副院长武亦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了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为全党全社会提高认识,增强自信,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在百年未有之世界变局、世纪疫情叠加影响下,国际国内形势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也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学院作为国内人权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的一方重镇,要以人权治理研究院、国际法治研究院为依托,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对党忠诚、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队伍,同时积极参与人权治理研究,为推进人权法治领域改革,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提供珞珈智慧和珞珈方案。
孙德元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既有理论上的高屋建瓴又有实践上的切中肯綮,提出了一系列人权问题的新理念、新论述和新内涵,我们要以总书记关于人权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把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继续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人权事业发展贡献武汉大学法学院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响应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达成共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特点的人权教育培训新模式,持续推进人权理论研究、人权知识普及、人权教育发展、人权咨政建言与人权国际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提供更重要的智力支持。
当日上午,按照法学院党委的安排,在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的配合下,法理学教工党支部、法理法史博士党支部与法理法史硕士党支部联合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展开研讨和学习。
徐亚文教授指出,要加强理论研究,深耕人权理论,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的六条原则作为今后人权理论研究的指引。他鼓励同学们学会发现问题,譬如可以将中国的人权成就进行梳理,进而讲好人权故事,推动人权研究的发展。
廖奕教授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本次讲话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人权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讲话中指出要“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表明现有的人权保障工作格局将会进一步拓展。作为人权理论研究者,还有许多事要做,一要深入挖掘原理,探索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和当代中国人权观;二要对中国人权发展史进行系统梳理;三要讲好中国人权故事,把理论具象化。
伍德志教授谈到了中国人权发展的问题:一方面,现阶段中国的人权保障工作体现在总体性设计上,但还需要底层设计。在具体的执法司法活动中,人权容易被侵犯、被忽视,需要在细节中强调人权、行动中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国在对外交往中也有人权问题,我国坚持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优先,而西方国家以政治权利为优先。实践证明,西方以政治权利为优先会导致民生凋敝,而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优先前提对中国的长远发展有着合理性和必要性。
2020级博士研究生邱安邦谈到,在中国,无论是历史、现在还是将来,人权保障都不是抽象空洞的说辞,而是实在的、沉甸甸的国家责任。就如同在如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当下,生命权是最根本的人权,如何在疫情中保障每一个人民的健康是检验一个国家人权保障成果的试金石。在这方面,中国交出了一份靓丽答卷,我们可以此为契机着力宣传我国的人权保障实践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示的那样,在未来,学界应当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讲好中国人权故事,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2021级博士研究生闵蕾分享了三点感受,一是关注中国政治,用学术命题回应政治话语,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到法学学科的研究方向之中,使政治与法学互融互通。二是主动关注人民,关注特定群体的权益。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是丈量中国人权事业前进步伐的重要“标尺”。三是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融入学术生涯,为人权话语体系提供多维度的法理支撑,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既实现个人价值也推进社会价值。
2021级硕士研究生黄千琢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到的我国人权事业四个发展历史阶段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人权研究工作者,应当把握发展人权阶段中,人权研究领域的新问题、新动态。在研究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用自己的理论学识为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2021级硕士研究生宋天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文明新形态进行了研究,认为包含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中发展的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二是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发展的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三是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中发展的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作为人权研究院的研究生,我们要接过前辈手中的接力棒,继续努力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与实践,为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作出自己的贡献。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理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张万洪教授总结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我们要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作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我们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人权教研队伍和后备力量。
(编辑: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