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南 一县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

25.03.2017  03:15

  今年,我省将在647个乡镇全面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省住建厅透露,《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已编制完成,按照《指南》要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打捆招标,不得分散招标,原则上一个县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指南》要求,各地应按能力及业绩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合作方需有5年以上的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经验与成功案例。参建各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设施运行效率。

  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建成后,运行经费由县级承担,不能让乡镇与市场主体签订建设运营合同。污水处理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足的运行经费缺口,由县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省级根据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考评,按考评结果给予一定运营补助。

  在一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要相对统一。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管理,要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管理控制等5大环节,不符合5大环节相关内容规定的工艺技术不得使用。(彭一苇)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