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确定乡村振兴"路线图" 将创新建设共享农村
原标题:武汉确定乡村振兴“路线图”
2020年“三乡”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殷旭、王璐、赵睿)3月16日,在全市农村工作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上,武汉市发布《关于扎实推进“三乡”工程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市委“一号文件”),提出以“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建设为突破口,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武汉实践,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意见》确定的武汉乡村振兴“路线图”是:到2020年,“三乡”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意见》提出,将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助推现代都市农业提质增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六大方面,推动乡村振兴。具体举措包括:用3年时间实现新城区现有的1902个行政村“三乡”工程建设全覆盖。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建设共享农庄,2020年之前建设2至3个都市田园综合体。实施现代农业科技项目35项,组建农业技术创新平台10个,新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实施品牌农业计划,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2%以上。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3年行动计划,完成72个涉农街(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农村1.8万户卫生户厕改造等。《意见》强调,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妥推进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适度放活宅基地及农民房屋使用权,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