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媒体刊发之五十九

17.11.2014  11:19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征集政府年度立法项目

  法制网武汉11月14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张艳斐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今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科学立法,合理安排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

  根据公告,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围绕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就湖北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而亟须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公告提醒,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提倡建议人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予以相应反馈。鼓励有条件的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

  按照公告规定,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被采纳的立法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将给予适当奖励。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提醒,立法建议可信件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法制办,邮编430071,或传真至(027)87821683,也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

  11月14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据了解,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将对被采纳的立法建议给予适当奖励。

  据介绍,此次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扩大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围绕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就湖北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而亟须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提倡建议人在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予以相应反馈。鼓励有条件的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摘自荆楚网2015年11月15日)


省政府公开征集2015年立法项目

  长江商报讯 (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张艳斐 实习生 陈妮希)昨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截至12月20日前,公众可通过寄信等方式提出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提醒,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围绕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就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而亟须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提倡建议人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予以相应反馈。鼓励有条件的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立法建议可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法制办,邮编430071,或传真至(027)87821683,也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被采纳的立法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将给予适当奖励。

  

省政府法制办请您提建议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 通讯员张艳斐)即日起,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省政府立法项目。

  省政府法制办从今日起,邀请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而亟须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建议需考虑政府立法的权 限及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公众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提倡建议人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主要法律依据、拟规范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 议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予以相应反馈。鼓励有条件的提供立法建议项目草案文本。

  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被采纳的立法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将给予适当奖励。立法建议可信件寄至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 法制办,邮编430071,或传真至(027)87821683,也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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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