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财政项目挤掉“水分”
由于财政投资项目(公益和半公益项目)的资金不用偿还或者带有种种优惠,部门和企业申报项目时,往往带有较大的“水分”:虚构各种理由,超标准申请财政资金,使得财政项目成为“唐僧肉”,项目高估冒算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湖北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勇于创新,千方百计挤掉财政项目中的“水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不唯减 不唯增 只唯实
今年3月份,荆门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陈新和同事们对某35KV架空线路改造工程预算进行评审。在项目现场踏勘时,陈新和同事们发现,架线用的电缆是铜芯的。
这条需改造的架空线路是临时专用电线,且用电负荷不大,只用大半年时间。“我当时的第一感觉是,没必要使用铜芯的,用铝芯电缆完全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陈新马上和同事们沟通,并且咨询了专业人士,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将预算中申报的电缆由铜芯改为铝芯。经过反复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这一建议得到采纳。
“单位送审预算为207万元,最后审减104万元,仅此一项就节约投资50万元,占整个项目工程费用的1/2。”陈新反复向记者强调,投资评审并不是以审减财政资金为唯一目的,而是以实际需要为准则,使财政资金得到合理而有效的使用。
在荆门市公安局基建办副主任刘辉的眼里,财政投资评审是其工作的“指示灯、警示灯、照明灯、引导灯”。2012年7月,投资评审中心在审查该局业务用房的设计图纸时,发现房屋的结构梁跨度不大,但设计得很大,觉得不合理,就指出了这一问题。
“经过我们和设计部门的沟通,发现这是一个误差,就变更了这一设计。”刘辉说,虽然这一结构梁的工程造价只有两三万元,但这说明投资评审不仅从工程造价上审核,还从工程设计上把关,“很细心,为我们的工作减少了很多误差。从那以后,我们的工程项目无论大小,都主动要求评审。”刘辉说。
创新:投资评审的“发动机”
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体制、机制的创新,已经成为引领这项工作向前的“发动机”。
一是出台《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市一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中央、省、市级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凡达到6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和30万元的重点修缮更新类项目均要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二是将财政投资评审纳入源头反腐倡廉考核内容,对市直部门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考核。“这项工作有2分的分值,在40多项考核项目中,分值属于中等水平。”陈新介绍说,此举得到部门预算单位主要领导的重视,为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三是与发改委项目管理挂钩。荆门市发改委在项目立项批复中明确要求项目单位“先进行财政预算评审后再进行招投标”,从源头开始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控制。
四是将财政投资评审纳入招投标流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前须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并以财政投资评审定价作为招投标最高控制价,严格实行先评审,再招标。
五是将项目是否评审及结论是否有效利用纳入财政监督和审计局审计范畴。对内与财政监督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整合了资源;对外实现了财政预算评审和结算监督审计的无缝对接,要求项目单位结算审计必须报送财政评审报告和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盖章后的预算图纸进行结算审计,有效解决了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结算审计“两张皮”的问题。
“体制机制的创新,为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和取得较好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陈新说,5年来,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计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003个,总评审金额128.18亿元,审减16.33亿元。
建章立制 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和规范各种制度、办法,不断探索和完善投资评审的体制机制,为财政项目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处(中心)处长罗方武说。
从投资评审专职机构成立之初,湖北省财政厅就高度重视投资评审的制度化建设,制定了《湖北省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湖北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等多项规章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厅联合制定《湖北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土整治项目“先评审,后下达资金预算”“先评审,后批复竣工决算和拨付工程尾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实现了对湖北省国土整治项目从预算评审到竣工决算评审的全程监管。
同时,湖北省财政厅还制定了省级投资国土整治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评审报告的格式文本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等评审报告的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评审行为。
“评审质量是事关投资评审成败的关键。”罗方武对记者介绍说,湖北省财政厅按政府采购程序,经公开招标确定了15家社会中介机构。为了提高评审质量,从抓调研、抓培训、抓督查、抓廉政几方面大力加强了对入围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该厅通过召开项目评审工作布置会,讲解财政政策,对评审质量、评审方法和廉政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评审过程中,派专人对中介机构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评审报告上交以后,安排专人对报告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律返工。同时,对入围中介机构实行两个“一票否决”,即凡中介机构出具评审报告后,被审计或其他部门查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出现有被项目建设单位或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单位提出涉及“治庸问责”事项,影响省财政厅形象的,执行“一票否决”,取消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
“从实践来看,狠抓评审质量对投资评审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罗方武由衷地说。
经过多年的锤炼,湖北财政投资评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2013年,湖北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评审省内财政性投资预、决算项目12240个,评审总投资1434.91亿元,审减不合理投资155.95亿元,评审效益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