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上门为特殊人群开展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工作

25.05.2018  18:19

近日,点军区残联开展上门为特殊人群开展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工作。长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七八十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无法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的问题得到解决。截至目前,全区摸底审核22人,完成上门医学鉴定5人。

明确上门鉴定对象。由于听力、智力、视力及精神类残疾人残疾等级需要借助医疗设施器械、住院观察诊断,区政府残工委、区残联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特殊群体上门医学鉴定残疾等级工作的通知》、《点军区2018年残疾人工作任务清单》,重点将肢体类办证申请人员作为上门医学鉴定的对象,强调必须是辖区内经各级认定不能到医院的特殊人群。

认真做好申报审核。为做好特殊人群的申报审核工作,该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进行的方式,每月25日前,将“两张合影”照片报送区残联审核。村(场、社区)残疾人工作者要与申请人照一张合影,上传乡镇(街办)残联审核;乡镇(街办)残协委员要参照村(社区)做法,上门与申请人照第二张合影。区残联根据各乡镇(街办)提供的“两张照片”,审定上门鉴定人员。

精心鉴定残疾等级。上门鉴定医生严格按照省市残联、卫计部门文件要求,由区残联协调相关指定医院进行选派。下乡交通通过应急平台进行保障。集中上门鉴定活动,全区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具体时间安排,由区残联通知各地。乡镇(街办)、村(社区)要全程参与配合上门鉴定工作。医务人员等下乡差旅补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在上门鉴定工作中,区残联要求既要热情细致,对特殊人群特事特办;又要准确把握政策,规范办证程序、严格等级鉴定、杜绝违规、方便残疾人,不大包大揽,凡本人能够组织到医院的一律不安排上门鉴定。既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又坚决防止示好卖乖、矛盾上交的好人主义,杜绝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借机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真正把上门为特殊人群开展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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