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河湖长制工作接受验收

27.11.2017  14:03

(曹晓露  程勇)11月25日至26日,由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带领的验收工作组对丹江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十堰市副市长刘运梅、丹江口市领导李翔、苏云辉、范仁江先后陪同。 

验收组深入到习家店镇茯苓村实地察看了河长制落实及河道综合治理情况,详细了解了该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验收组认真查阅了相关河长制工作档案资料和听取了丹江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验收组对丹江口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丹江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上,责任明确、保障到位、机制健全。强化政治站位,把“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作为河长制工作的统领,为区域生态安全做了贡献;形成了政府统筹协调、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大力整治库区非法养殖,为后期整治养殖污染提供了参考;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旬志、“1+5”联合执法机制、河道管理员+贫困户脱贫模式等,创新出台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估制度和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工作成效显著。 

验收组希望丹江口市要围绕河长制工作的“六大任务”,进一步细化水资源、水污染防治、水上执法等工作方案,围绕水质保护,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围绕岸线管理进一步落实河长制保障措施、围绕部门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围绕责任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长制奖惩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