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局批复成立

03.09.2014  17:57

(程勇)日前,丹江口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在市水务局加挂“丹江口市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局”牌子,与市水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增设“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科”,主要负责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2005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该市通过制定规划、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发动群众等各项措施,共完成投资2亿多元,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81处,惠及全市24.99万农村居民、3.43万农村学校师生。通过工程建设,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为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拓展了空间;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但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水厂的数量和受益人数越来越多,确保每个工程都能长效运行,全体公众都能饮上放心水,强化工程运行的监管引起该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随后又根据去年9月1日施行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而批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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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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