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全力落实河湖长制 共护绿水青山
(程勇)汉江在十堰市境内全长216公里,其中,流经丹江口市81.52公里。丹江口水库达到正常蓄水位170米时,水库水域面积约1050平方公里,其中,丹江口市境内455平方公里。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该市把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省、十堰市关于河湖长制的要求和汉江省级河长的有关指示,全面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了“党政领导、河长领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管理机制,凝聚了“全民治水、全民护水”的强大合力。
丹江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丹江口市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19名市“四大家”领导担任30条重要河流河长,任命144名河长和河段长,聘请211名河道管护员,实现对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全覆盖。2018年,市级河长巡河90余次,镇级河长巡河20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常态化。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机结合,对全年考核结果靠后的镇(办、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
丹江口市建成了库区胡家岭和官山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丹江口水库水质。实施官山河、浪河、大柏河、泗河等入库河流综合治理,官山河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浪河由Ⅳ类水提升为Ⅱ类。顺利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国家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清库行动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丹江口库区环保综合执法及整治湖库非法养殖行为“雷霆行动”,全面清理网箱、库汊。对沿库临水1公里范围内实行永久性生态保护,禁养区内50家养殖场全部关闭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198家养殖场全部完成改造升级。建设14个污水处理厂、7个垃圾填埋场,实现库周乡镇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考综合治理习家店、蒿坪两个镇3个项目区9个行政村的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6.76平方公里。建立丹赵路、三官殿和牛河等13个生态隔离带示范区,提升库周环境质量。汉江两岸累计完成造林10000公顷,绿化率达96.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6.79%。
与此同时,强力推进水环境全流域综合执法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水不法行为,形成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河流“五乱”,2018年行政扣押违法采(运)砂机具设备数量8台(辆),取缔砂石厂1家,下达行政执法文书22份,立案查处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