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出台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1.01.2016  10:54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2016年1月6日,黄冈市出台了《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黄政规〔2016〕1号)。“全面禁鞭”是市政府2016年的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对此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文件经过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多项程序,并报市人大审议通过,文件将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从2016年2月1日起,在黄冈城区东起三台河与南湖路交汇处,沿南湖路、明珠大道、黄州大道、新港大道,南至沿江大道,西以沿江大道为界,西北至新港北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北沿新港北路,至黄婆汊路与三台河交汇处,沿三台河西岸,东至三台河与南湖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