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上半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33台136.1蒸吨

22.07.2016  23:38
  今年上半年,十堰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33台136.1蒸吨,已完成2016年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88.4%;初步审查后符合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条件的有25家,合计52台锅炉337.6蒸吨,预计可给予补贴1012.8万元。据统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仍有燃煤锅炉18台40多蒸吨待淘汰,计划今年底前全前淘汰完毕。

  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今年市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对在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的,按照3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对201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改造的,不再享受奖励和补贴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将拆除燃煤锅炉,并依法予以处罚。此外,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十堰市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会上,十堰东风中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对实施燃料锅炉改用天然气的企业,每蒸吨给予4万元让利补贴。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通过采取淘汰燃煤锅炉政府补贴以及天燃气公司让利补贴等方式,燃煤锅炉企业主淘汰燃煤锅炉更为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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