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上半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33台136.1蒸吨
22.07.2016 23:3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今年市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对在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的,按照3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对201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改造的,不再享受奖励和补贴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将拆除燃煤锅炉,并依法予以处罚。此外,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十堰市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会上,十堰东风中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对实施燃料锅炉改用天然气的企业,每蒸吨给予4万元让利补贴。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通过采取淘汰燃煤锅炉政府补贴以及天燃气公司让利补贴等方式,燃煤锅炉企业主淘汰燃煤锅炉更为积极主动。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2.07.2016 23:38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