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湖北企业享百亿“红包”
研发费扣除政策释放红利
湖北企业享百亿“红包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施行以来,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此项政策给湖北企业带来86亿元的减税“红包”。
“据测算,2016年湖北企业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超百亿元。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已成为目前对企业扶持力度最大的单项税收优惠政策。”湖北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胡丽华告诉记者。
2015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与原政策相比,此次调整完善的优惠政策有五个方面特点:一是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范围更大。除规定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其余企业发生的研发活动均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到优惠范围里。二是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更广。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三是明确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四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就可享受政策,企业的核算管理更为简便。五是享受优惠的程序更简便。将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另外,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通道更便捷、更直接、更高效。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湖北省国税局出台七项措施:一是编印20万份全省统一的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册,详细介绍新政中规定的研发活动范围、费用范围和享受优惠程序等重要内容。二是开展研究开发项目联合鉴定试点,建立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电子信息平台,企业网上提交鉴定需求,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互联互通,对研发项目鉴定提速增效。三是利用电台媒体、税务网站、微博、微信、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咨询热线等载体,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四是将税收优惠的法规、办税流程、申报要求和管理方式及时充实到12366知识库,规范12366人员答复口径,保证税法解释权威准确、容易理解、便于操作。五是要抓好优惠政策的学习消化和贯彻实施,使税务人员迅速熟悉税收税法,增强服务技能。六是广开言路、跟踪问效,认真收集政策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解决建议,提升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水平。七是联合地税局对研发费加计扣除管理要求和报备资料进行统一。
作为湖北高新技术企业的“翘楚”,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公司投入研发费2.16亿元,利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额外扣除了1.08亿元,相当于享受了2700万元的税收减免。该负责人说,2015年底国家扩宽了可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范围,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也可以享受优惠,预计公司2016年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3600万元。“省下来的资金,我们将全部投入小型轻量化低功耗机芯等技术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