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计生家庭生活得更有质量”,这是记者日前在湖北省咸宁市采访“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
近年来,咸宁市紧紧抓住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把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政策有效整合起来,向计生家庭倾斜,大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关爱女孩“双千”行动、幸福工程、政府实事工程、计生奖励全覆盖、特殊困难家庭帮扶为五大抓手,走出了一条富有地方特色的“幸福家庭”创建之路。
关爱女孩“双千”行动——为计生家庭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咸宁市在“幸福家庭”创建过程中首先关注女孩家庭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关爱女孩“双千”行动,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组织1000家单位结对帮1000户贫困计生女儿户”的政策文件,确保关爱女孩“双千”行动形成规模、产生实效、引起反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率先确定结对帮扶对象。市委书记任振鹤多次到其帮扶户走访、慰问,根据帮扶对象自身情况提供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领导全部落实帮扶对象和帮扶项目。
咸宁市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计生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对参加新农合的女儿户给予报销比例上浮10个点的优惠;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女儿户给予每月增加20~50元的优惠;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每月在国家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再增加50元。全市544名农村计生家庭子女享受了中考加分政策。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城乡互联、千村共建、万户帮扶”活动中,70%的帮扶对象是计生家庭;市扶贫办开展的“县级干部结对帮扶活动”中,60%的帮扶对象是计生家庭。
为了促进关爱女孩“双千”行动深入开展,咸宁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三线”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并明确了“八个一”的帮扶要求,即一个帮扶单位,帮一户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筹集一笔资金,发展一个当家项目,推广一项应用技术,培养一个致富能人,挂一个帮扶牌,建一个帮扶档案。市、县两级成立了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开展经常性督办检查,并为每个帮扶对象建立了帮扶档案,实行名单化管理,采取全程督促、跟踪服务的办法,将帮扶进展、帮扶成效等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访视记录存档备查,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幸福工程”——引导计生家庭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2014年1月,“幸福工程湖北咸宁专项基金”启动暨捐赠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是全国第一家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成立的市级专项基金。活动当天,咸宁籍企业家及社会各界向“幸福工程”捐赠200万元,今年上半年,又向“幸福工程”捐款375万元。
咸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幸福工程”,2012年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市本级财政安排50万“幸福工程”专项资金,并逐年要有所增加,同时要求每个县(市、区)都建立不少于50万、每个乡镇都建立不少于5万的“幸福工程”专项资金。在咸宁这样一个经济并不算发达的地方,近几年各级财政共投入“幸福工程”资金1200万以上,仅今年崇阳县就专门安排200万财政资金,用于“幸福工程”项目。
项目推动。咸宁市把“幸福工程”纳入当地农村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施项目推动,引导并帮助了一大批贫困农村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咸安区依托温氏集团,分别建设贺胜桥镇黎首村、双溪桥镇双溪村“幸福工程”养鸡小区,为计生贫困母亲提供财政补贴建设鸡舍,落实 “四优先”政策(优先供应饲料、优先提供鸡苗、优先实施卫生防预、优先收购成鸡),积极扶持她们致富发展。崇阳县依托精武集团,在白霓镇杨洪村等地建设一批养鸭小区,落实“三个一”优惠政策(一笔优惠贷款、一批免费鸭苗、一批免费饲料),为计生贫困母亲发展养鸭业。嘉鱼县陆溪镇依靠省烟草总公司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建立大棚蔬菜基地,并成立了合作社,制订6条优惠政策,扶持一批计生家庭种植精细蔬菜。通城县、赤壁市、通山县也结合农村产业项目,扶持计生贫困母亲发展养猪、养鱼和绿色水果等项目。
典型促动。培植典型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雪中送炭”,把农村最贫困、最需要帮扶的计生家庭确定为项目户,通过持续的项目、资金帮扶,真正改变其家境,以脱贫致富的示范作用教育和影响周围的群众。如咸安区双溪桥镇陈祠村二女户王希刚、徐英珍夫妇,祖籍重庆,来咸安20多年没有自己的房屋,靠租种别人的耕地和外出务工获取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2009年,咸宁市将其确定为“幸福工程”项目户后,先后给予3万元帮其建起鸡舍养鸡。几年下来,夫妇俩每年仅养鸡纯收入就可达4万元,不仅还清了欠款,还盖起一栋漂亮的房子。二是“锦上添花”,发掘农村计生致富能人和大户,整合公共政策和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帮其成立公司或合作社,吸纳周围计生家庭参与经营,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如通山县九宫山镇富有村独子户陈学军、汪金华夫妇是个养猪大户,他们家在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周转等方面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夫妇俩致富不忘奉献,在县计生协的指导下,成立通山县湖游种养合作社,向周围12户计生家庭优先提供猪崽、饲料、技术指导,带领他们一起致富。
列入“实事工程”——政府行为让结对帮扶“实打实”
为着力解决广大计生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咸宁市政府将“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纳入2013年十件实事之一,进一步加大了“幸福家庭”创建的力度。
任务分解抓落实。一是落实帮扶主体。2013年2月25日,原咸宁市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大力实施“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10987名干部(市直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1296名、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5410名以及乡镇干部4281名)按要求每人结对帮扶一户贫困计生家庭。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后,各地结合实际,先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或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名义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帮扶对象全部实行名单化管理。二是明确资金来源。资金主要从三个方面筹集:整合各级各部门扶贫项目和惠民政策资金2400万元,每个(市、区)400万元;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资金、物资总价值1000万元,平均每户不少于1000元;建立关爱女孩专项资金,县(市、区)和乡镇筹集660万元。三是量化目标任务。根据贫困计生家庭实际情况,全市着力从政策、项目、物资、技能等方面予以帮扶,变“输血”为“造血”,变扶贫为扶智。通过2~3年的努力,使被帮扶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督办检查抓落实。一是责任落实抓督办。2013年2月27日,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分别签入了“咸宁市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领导线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咸宁市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双向考核、双向管理,并加大了考核权重,明确了责任要求。原咸宁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的同志具体负责联系1个县、23个市直单位,督促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每季度下发一期督查通报、每季度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为推进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咸宁市委、市政府在嘉鱼县召开了全市典型“两非”案件查处暨利益导向工作促进会议。二是暗访调查抓督办。市长丁小强对“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并主持召开了“十件实事”进展情况汇报会。丁市长在会上强调,要明确责任加快落实,明确纪律加强督查,要查进度、查实情,确保“十件实事”件件落到实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将“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与经常性计生工作暗访调查相结合,每次调查,现场面对面反馈意见,问题点到了镇、村和单位,整改限定了时限。三是入户调研抓督办。根据原咸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入户调查的通知》要求,2013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各县(市、区)组织专门人员对帮扶对象进行了抽样入户调查,深入了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全市共抽取入户调查对象154户,填写入户调查问卷、登记表各154份。经统计,入户调查154户对象中,21户为独女户,118户为二女户,其他计生家庭15户。其中,政策帮扶58户,物资帮扶107户,项目帮扶69户,技能帮扶37户,帮扶政策知晓率100%,群众满意率98.1%。
在各方的努力下,“筹措4000万元帮扶10000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取得了显著成效。
奖励全覆盖——全面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
咸宁市对县属以下乡镇企业人员、其他所有制企业人员和城镇无业居民等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落实了一次性奖励3500元,率先在湖北省市州级实现了企业计划生育退休职工奖励政策全覆盖。
摸底调查,厘清底数。在咸宁市,多年来,计生奖励政策已覆盖到方方面面,唯独没有覆盖到的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县属以下乡镇企业人员、其他所有制企业人员和城镇无业居民。为厘清这一家底,2012年6月中、下旬,咸宁市组织对全市县属以下乡镇企业、其它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等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拉网式调查,并将调查数据与W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且对“十二五”期间分年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呈市委、市政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高层推动,强化保障。咸宁市政府将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奖励政策全覆盖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计生工作整体规划。2012年10月8日,市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咸宁市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奖励实施意见》,要求奖励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按照符合条件对象每人3500元的标准,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落实一次性奖励;责令各地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认识、责任、措施、保障到位;人口计生部门严把政策关,做好奖励对象资格确认、信息档案建立、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及时公布奖励政策要求、对象名单、资金发放情况,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咸宁市将该项工作分为前期宣传、制订方案、确认对象、申请审查、发放奖励、总结汇报等步骤进行。各地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资金保障渠道和年度实施步骤。赤壁市、通山县转发市政府文件,迅速开展摸底确认工作。嘉鱼县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摸底确认和资金落实工作有序进行。据统计,目前全市投入809.9万元,对县属以下乡镇企业人员、其他所有制企业人员和城镇无业居民等符合条件的2314名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落实一次性奖励3500元。
特殊困难家庭帮扶——送去亲情关怀
为切实改善民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有效途径,着力解决他们在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与问题,今年初,咸宁市组织一名党员干部或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单位,结对帮扶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生育关怀。提供再生育服务。为有再生育意愿的13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制订适宜的生育计划。为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做好咨询指导工作,给予必要帮助。配套收养服务。为不宜或不愿再生育、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法定收养条件的21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收养信息,优先安排收养子女,并帮助办理收养和入户手续。
生产支持。争取项目资金。整合惠民政策,在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扶贫搬迁等方面,帮助113户帮扶对象争取项目和资金,并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选准增收项目,制订创业计划,找到致富门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募捐,优先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展。免费就业指导。为367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免费进行求职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免费提供就业培训、维权服务、签订劳动合同指导、社会保险手续办理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办理贴息贷款。优先为175户提出申请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安排小额贴息贷款。
生活扶助。加大优惠力度。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基本补偿标准上提高20个百分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实施医疗救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病情严重、治疗费用大的,及时安排救助;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父母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对住院治疗的补助一定的护理费。优先生活保障。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并给予享受高一类家庭补助标准的优惠;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父母优先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改善住房条件。利用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政策,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将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提供法律援助。为需要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免费援助和救助。做好养老照顾。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能父母护理补贴制度,对年老、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及时安排入住养老机构,发放护理补贴;对去世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积极协助所在村(社区)为其处理殡葬事宜,并依据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开展社会关怀。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组织志愿服务、亲情牵手、结对援助,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活动。(王勇 向秀芳 罗会牛 闵劲华 李婷)
(来源:《中国人口报》2014年9月9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