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分属两大体系,虽然服务内容有交叉,但缺乏融合的理念与机制。湖北省卫生计生、民政部门以此为动因和契机,积极主动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湖北省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将扩大300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工作试点,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等,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一般医疗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等。
武汉市、孝感市等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联手,探索实施“医养融合”,起步早、力度大、进展快、效果好,在全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笔者看来,在养老工作中,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中失能、伤残、“失独”家庭的老年人养老问题,走医养结合的这种模式有很大潜力。
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湖北省少生人口2000多万人,计划生育家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时间的推移,响应计划生育国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期。传统意义家庭所固有的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存在很多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难点要突破。政府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细则,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应逐步过渡到统一的养老优先优惠政策上来,并尽早将城市无业人员覆盖在内,从而真正地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政策的全覆盖,突破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难题。
二是形式要多样。根据老年人需求、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医养融合”机构,可在卫生服务机构中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在公办或民办养老机构中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居民较多的大型社区中建设“医养融合”机构,还可以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来开展“医养融合”工作,让计生家庭老人免费或低费入住。
三是融资要灵活。通过政府投入、自筹资金、合作共建、引入社会资本等途径来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推动“医养融合”机构发展壮大。
四是管理要有效。健全“医养融合”机构服务管理机制,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积极争取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政策支持,提高“医养融合”机构的运行效率。
五是服务要到位。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优势,降低药费,丰富服务内容,提高养老和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是政策要配套。积极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完善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支付制度,为“医养融合”康复养老服务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人口报》2014年7月15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