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强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20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抓好湖北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等工作。
会议认为,2014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省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工作是满意的。当前,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既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提供了广阔空间,也对人民法院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东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自身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决惩治犯罪,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能力、素质和水平,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规范司法,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特别要加大对基层法院和干警的政策倾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执法办案条件,进一步打牢夯实法院工作的基层基础。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省委对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是满意的。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要求也越来越高。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继续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适应性、主动性。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检察工作,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努力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立足全局、服务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肃查处惩治腐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
会议认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长远发展,事关“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的实现。省委历来高度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始终将其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加强党的建设、选准用好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以提高年轻干部质量为重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会议强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首先要从政治上严格把关,把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硬约束、硬要求、硬杠杠。政治关是首关,首关不过,他关莫论。政治上不合格,其他方面再优秀、再有才华,也不能纳入培养之列。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真正把那些具有强烈牺牲奉献精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愿意为党和人民事业担责担难担险,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出来。要尊重干部成长规律,强化实践锻炼,坚持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监督,注重让年轻干部在艰苦条件和复杂环境中接受磨砺和检验,真正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墩实苗”,夯实成长之基,坚决不搞镀金式、保苗式、温室式、太子式培养。要坚持从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出发,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学历、不唯年龄资历,严格按照“清正廉洁、事业有为”的要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真正把那些政治上成熟、能力上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选准用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黄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