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6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鄂土资函[2015]2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省地质局,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有关协会,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今年4月22日是第46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以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驱动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要平台。
一、活动主题
按照“十二五”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6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5〕211号)精神,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二、活动时间
第46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19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5日(星期六)结束。各单位根据活动性质和主要受众,可以在活动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组织做好宣传活动。
省厅将举行全省世界地球日纪念宣传活动。在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期间(4月19日至25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省地质局,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有关土地、地质学会、协会要按照部、省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国土资源科普活动,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工作实际,把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创建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等内容作为活动宣传的重点,策划开展丰富多彩、具有各地特色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引导营造保护国土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部重点实验室要在活动期间举办开放日活动,以专题讲座、实验室参观体验、重大科技成果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宣传科技成果,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科协、团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地质学会、土地学会、矿业协会、宝玉石协会等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相关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要协调做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博物馆等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开放日活动。
(三)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安全有成效。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节俭搞活动,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地球日期间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确保活动安全有成效。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总结。
请各单位填写活动备案表(见附件1),于3月18日前报省厅统计汇总后报部。
活动周结束后,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4月28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1),典型活动照片(2—3)及文字说明,反馈给厅宣传中心。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相关信息要同步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东,027-86656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欢,027-8665624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妍 崔鑫 010-66557467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