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给予9防汛人员严肃处理 违反纪律未按要求巡堤
本报讯(记者黄征 通讯员刘海情 周传燕 陈力)昨日,洪山区纪委通报,前不久,该区有9名防汛人员因违反防汛排涝工作纪律受到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全区公开。
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5日晚9时至9时40分,区防汛督查组到洪山街负责值守的汤逊湖马咀堤督查,发现堤上无人巡堤查险。经查,当晚8时30分左右,第一次巡堤完毕后,该时段带班领导、洪山街调研员、马咀堤抗洪抢险指挥部副指挥长熊某某未经请示报告,擅自离开指挥部回家。与此同时,街道值班人员、街市容环卫中心主任朱某某、街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某带领社区值班人员(板桥社区的应某、谢某,马湖社区的何某某、虞某某),在长达2小时20分的时间内,一直待在指挥部内休息,直至22时45分才再次开始巡堤。
“督查组人员在堤上待了40分钟,发现无人巡堤后,马上和街道沟通,但该指挥部防汛人员仍然因故未上堤巡查。当时马咀堤坝险情危急,湖水大量漫溢,街道不得不紧急组织抢险。”这位负责人说。
鉴于以上人员在组织和参加防汛值守任务中,未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大堤险情,根据有关规定,区纪委决定给予熊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某某、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板桥社区党支部书记袁某、马湖社区党总支书记程某某,对本社区参与马咀堤巡查工作人员未尽到督促提醒责任,给予袁某、程某某通报批评;对当班值班人员应某、谢某、何某某、虞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据悉,按照区防汛总指挥部的要求,该区主要领导不分昼夜到辖区重点渍水路段进行巡查指导,多次参与抢险。同时区纪委将全区10个街、乡和建设、房管、城管等3个职能委局编成3组,由委局机关1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16名纪检监察干部随机组合,每天3组对13个重点防汛责任单位进行巡查,保证每天与13个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人见面,实时掌握情况。截至14日,区纪委第三轮重点巡查已完成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