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真改,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事关人民法院事业兴衰,人心向背。
2015年,全省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从严贯穿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法官队伍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稳步提升。
狠抓整改,肃清不正之风
201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完善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集中组织整治“六难三案”,组织开展“严明纪律、整顿作风、纯洁队伍”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制定法院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严格规范法官的业内外活动,重点整治纪律松懈、作风不正、滥用公车、泄露审判秘密、态度冷横硬烦等突出问题。
据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宝清介绍,2015年共派出6个督导组,对43个中、基层法院和30个人民法庭的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司法作风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全省法院共查处10人,对全省法院5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案件进行了通报。
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省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亮点纷呈。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设廉政教育课,以正面典型树形象,负面典型抓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严格自律。
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队伍“灵魂”之所在。
2015年,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既抓业务,又抓党建,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为重点,推进思想政治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强化理论武装。
各级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目前已基本实现基层党组织网络全覆盖。在两期全省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上,300余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接受了系统的理论学习。
全省法院还坚持用正面典型的人格力量、先进事迹感召和激励引领队伍,举办“全省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开展“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组织学习“忠诚法官”王鲁海先进事迹,高规格协调组织“1·10”专案表彰及“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郑小红同志命名表彰活动。继李要兵、李冲、陈升宵等模范人物之后,全省法院新涌现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模范法官。
落实“三严三实”,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全省法院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基层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现象,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文明程度标准、以久诉久访不决案件数量的多寡、以审限内结案的收案总数占比、以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升降来检验全省法院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成效。
全省法院还集中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吃空饷”、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干部管理监督进一步严格。
在本次清理工作中,仅广水法院就辞退了9名“吃空饷”人员。事发后,某副院长及负有连带责任的时任院政治处主任分别被给予党纪处理。
育才为先,培训培养常抓不懈
为帮助干警克服“本领恐慌”,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全省法院坚持三级联动,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着力抓好干警任职、续职及各类审判业务专门知识的培训。
省高院着力推进法官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和现场教学基地等“三库一基地”建设,完成为期三年的全省基层法官轮训任务,并针对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组织全省6000余名法官集中学习培训。
襄阳、荆门等地中、基层法院采取“青年导师制”、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以及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年长法官与青年干警结对帮扶、包保培养等形式,促使年轻干警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省高院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和地方党委,先后对黄石、宜昌、十堰、恩施、随州、荆州等地6个中院及神农架林区法院“一把手”进行了调整交流,还对9个中院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选派5名年轻优秀基层法院院长参加全国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推动了全省法院班子结构优化和履职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