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对黄冈、咸宁两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综合监管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省旅游局、省安监局组成检查督导组,代表省安委会于6月15—19日,由省旅游局副巡视员刘晗率队,“四不两直”直奔黄冈、咸宁两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共检查督导了4个县(区)13家涉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检查督导组首先对地方政府落实安全领导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检查督导,主要检查督导了领导机制、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台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到一处,刘晗副巡视员都强调:旅游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检查督导组轻车简从深入旅行社的业务部门、星级饭店的前厅后厨、漂流场所的拦水大坝、山水型景区的步游险道和游览索道、旅游运输公司的车辆和安全检测车间等重点部位,采取检查设施设备、查阅档案资料、核查从业证件、抽考企业员工等方式,对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预案预报制度以及“两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督导组重点检查了2家星级旅游饭店、4家旅行社、2家旅游运输公司、2家漂流企业、3家山水型景区。检查督导组对企业没有使用《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三证一牌一单”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排查记录不完整等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导,并要求当地安委会跟踪督促整改。(供稿王令德 审稿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