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童因午休说话被体罚 当事老师被拘留7日

21.03.2015  18:01

  十堰市一家幼儿园的老师因班上两个孩子在午休时说话,竟对他们进行殴打,并罚他们下跪。昨悉,当事女老师李某已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李某今年19岁,十堰市郧阳区人,2014年到该市城区一家幼儿园上班,担任大班班主任。3月18日中午午休时,她发现班上男生康康和女生莉莉(均为化名)在说话,她多次提醒两人不要再说话了,可两个孩子没听话。

  下午2时40分,孩子们午休结束后回到教室。3时左右,李某把康康和莉莉叫到面前进行批评。她越说越激动,让两个孩子把外套脱了,让别的孩子将他们的衣服丢到门外,并顺手拿起一个铃鼓打康康的脸、胸和背部,之后又用脚踹,还用手打他的嘴。随后,李某又用同样的方法,殴打了莉莉。施暴后,李某让两个孩子跪在地上走到她面前,最后,她让两个孩子站在教室门外直至开饭时间。

  当日下午放学回家路上,康康的父母发现儿子脸上有一块淤青,孩子还叫着胳膊、背和膝盖疼。在家长的追问下,康康说出了实情。

  看着孩子身上的伤,家长既生气又心痛,立即返回幼儿园找园长理论。与此同时,莉莉的家长也发现孩子嘴上的伤,也带着孩子赶到幼儿园找园长讨说法。

  园长随后调出安装在教室里的监控录像,这才发现了两个孩子被打之事。家长随即报警。人民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很快查明了案情,当事人李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李某和涉事幼儿园园长已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两个孩子的医疗和精神损失等费用。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