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北处理739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干部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实习生程超)“我没有看清当前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大势,没有从心灵深处重视主体责任,导致犯错,非常后悔!”昨日,一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纪检部门通报查处的干部对记者说,“受处分,如被猛击一掌,我彻底醒过来了。”“追责问责是落实责任的‘杀手锏’”、“有的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不感冒、不上心,重要原因就是问责没到位”、“不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担责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连日来,接受采访的干部群众普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的强力追责,让人民群众受教育,党员干部受震动,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日前指出,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
今年是中央纪委确定的“问责年”。据悉,我省各地各部门在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依规依法从严问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就“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形成了追责问责的强气场。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党纪政纪处分461人。
在问责中,我省注重编好问责“笼子”,从规范程序入手,严格按照每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开展随案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尺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规为准绳,既查清事实,合理区分责任追究的政策界限,又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应追必追,坚决避免轻追究甚至不追究。抽好问责“鞭子”,坚持以从严的标准、从严的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追”,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去年10月,公安县政协主席毛某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个人201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荆州市委还对公安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理监督干部不严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去年7月,江陵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齐某公车私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齐某不仅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市法院、江陵县委还对江陵县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
问责之后,效果立显。省纪委7日通报省地税局等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后,形成了强力震慑,相关地方、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受教育的效果尤其明显。当天,省地税局新的领导班子宣布启动全省地税系统“四项专项整治”,正式向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票据问题突出、干部带彩娱乐等不正之风“开刀”。该局强调,整治过程中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