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罗田查处通报12名村官贪污腐败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1日电(通讯员 胡宇斌 记者 方政军)身边的小官贪污腐败往往最受群众痛恨。8月26日,湖北省罗田县纪委监察局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12名基层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在全县基层党员干部中产生了震慑作用。
据县纪委介绍,该县胜利镇板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某,2009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在与胜利镇财政所原专管员徐某资金结算中,违反财经纪律,导致村级资金滞留账外,个人涉嫌侵占、挪用大额集体资金。徐某多次挪用板桥村集体资金,长期不归还。为掩盖其挪用集体资金行为,伙同胜利镇板桥村干部,以村级财务凭证遗失为由,对抗组织调查。三里畈镇父子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某,伙同村干部虚报农户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收入4万元不入帐进行私分。8月12日,县纪委对程某、徐某、朱某进行立案调查,并将程某、朱某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白庙河镇天花坪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丁某,在任职期间,监管不力,导致林场财务管理混乱。个人涉嫌贪污16138元。5月8日,白庙河镇纪委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白庙河镇牌形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某,伙同他人违规开发土地,私自违规收取农户建房开发费和修路捐款12700元不入账,江某因履职不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原财经委员另一江某私刻农户私章领取东桑西移项目资金和民政雪灾倒房补助资金,并挪用雪灾倒房资金9500元。三任村级报账员江某、周某、张某收取集体收入14988元不入账,伪造虚假工程合同、虚开工程发票冲抵村级其它支出。两任村级报账员离职多年不移交村级账务。8月18日,白庙河镇纪委对江某等4人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此外,胜利镇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原村委会主任陈某在任村主职期间,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多名村干部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农村低保金13083元,村集体截留村民危房改造资金12000元。6月23日,胜利镇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某(现任高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8月21日,县纪委给予原村财经委员戴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胜利镇党委责令陈某辞去村“两委”职务。
罗田县纪委的通报说,对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为官不正、为官乱为,贪污、贿赂、挪用、侵占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正风反腐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决遏制基层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