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题为导向,在精准落实上下功夫 ——武汉铁检分院召开专题研讨会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
本网讯(通讯员 武铁检宣)如何解决对司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各项要求把握不准,执行中偏差走样等问题,9月5日、6日两天,武汉铁检分院召开“司法责任制”专题研讨会,从司法责任、检察官权限划分、管理监督等三个专题进行了探讨,邀请了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磊、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盛勇参加了交流讨论,并对调研成果进行了点评。
据悉,为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从今年3月起,武汉铁检分院以问题为导向,对当前两级铁检机关针对学习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关于实行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方案》过程中的不易把握,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不透、不深、不准的问题进行了分类调研,通过深入学习理解高检院、省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切实解决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和问题,确保武汉铁检两级机关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研讨会上,倪勇毅等12名论文作者进行了交流发言,另有16篇论文进行了书面交流。大家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这一主题,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司法责任制体系内涵、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检察官业绩考评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与阐述。发言的同志特别紧扣落实司法责任制过程中武汉铁检机关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措施,为全面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容、要求提供了理论指导,为司法责任制在武汉铁检机关的深入推进构建了理论支撑。
省院王磊主任和盛勇副处长在认真听取了优秀论文作者的交流发言后,对铁检机关开展司法责任制问题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司法责任制开展的有关内容向大家进行了进一步讲解。指出此次研讨活动取得的调研成果在研究模式和方法掌握上都把握较好,内容有一定深度,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王磊同志结合研讨会的主题,对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相对独立之间、内设机构与办案组织之间、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职责之间、检察官授权与监督管理之间等关系的平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同时传达了省院下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与安排。盛勇同志重点对司法责任制开展中的业绩考评问题同大家进行了探讨,并对省院业绩考评的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宣传讲解,对下一步业绩考评工作的任务安排进行了部署。
最后,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继洲同志对铁检如何更好地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罗检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任务,铁检机关一定要按照高检院、省院的工作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一是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的内容内涵。要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的精神内涵,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快速前进。要牢牢把握检察官权限清单的范围,明确本院、本岗位、上下级院的权力清单范围,规范行使授予的权力,更好实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标。二是要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认真落实内设机构改革部署,加强办案组织建设,切实运行新的办案模式,严格执行各项办案机制,建立健全结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业绩考评制度体系。三是要全面总结,梳理问题,及时提出破解问题难题的意见措施。特别要结合铁检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在落实司法责任过程中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强化监督制约、加强检察官考核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同时要积极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突出体现司法责任制改革对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检察干警积极投入改革,稳定检察队伍,切实加快推进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