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专项清查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

27.11.2014  12:26

  近日,鄂州市局发出通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检查活动,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此次专项清理检查为期一个月,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清理检查对象主要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副科职以上干部)。  清查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或在国(境)外注册公司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活动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目前,全系统清理检查登记工作正有序开展,市局党组书记也将逐个约谈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分管范围内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或长期失察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