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按季考核重奖各区“好空气”
16.05.2016 19:23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吕锐 通讯员于海涛)昨日,武汉市2016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上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办法》提出,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各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奖罚,年底结账兑现。
各区改善空气质量情况采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指标进行考核评价。
奖惩资金按如下方法计算:PM10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1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与考核目标浓度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PM2.5平均浓度与奖励基数(在考核目标浓度基础上再减2微克/立方米的浓度值)相比,每下降1微克/立方米奖20万元,与考核目标浓度相比,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罚20万元。各区每季度PM10、PM2.5考核目标浓度根据该区上年同季度平均浓度和市下达的考核下降比例计算。
目前,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5个功能区今年一季度改善空气质量奖惩资金进行了核算,其中获得奖励资金的共有8个,分别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黄陂、汉阳、武昌、青山、硚口、新洲;需要缴纳罚金的共7个功能区,分别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江岸、江汉、蔡甸、东西湖、洪山。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16.05.2016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