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检察院与长江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18.07.2014  13:03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长江大学检校合作签约现场

   

  汪存锋检察长与谢红星校长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汪存锋检察长授牌

   

  谢红星校长授牌

   

  汪存锋检察长作重要讲话

  本网讯(通讯员 陈爽)7月10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江大学在长江大学举行检校合作签约仪式。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伍军、刘恒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鲁常山,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马俊镠,长江大学党委书记朱业宏、校长谢红星等校领导出席签字仪式。长江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蒋光忠主持签字仪式。市院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职务犯罪预防处等部门负责人,长江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团委、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谢红星校长与汪存锋检察长签订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长江大学检校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共建教学培训基地;探索人员相互交流、人才培养互助模式;共同推动检校学术合作;共同开展检察实务协作;资源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大学检察工作站;加强检校青年交流、文化融合;建立检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并就保护高校科技人员创新,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了座谈。随后,检校双方互授了“荆州市检察官教育培训基地”、“长江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牌匾。

  朱业宏书记、汪存锋检察长和谢红星校长先后讲话。朱业宏书记指出,检校合作已有很好的尝试,检察机关通过派出检察官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形式,为长江大学在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帮助。协议的签订为检校合作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尤其在以下三个方面需要加强:一是实行检察实务导师制,指导法学专业学生增进实务知识;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提升师生法律素养,指导法学专业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服务社会建设;三是帮助建设清风校园,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汪存锋检察长指出,当前检校合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合作成果也有待进一步彰显。市院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起点,虚心向长江大学学习,借用长江大学丰富的学术资源,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如邀请教师为检察官授课、为检察执法办案提供咨询,并帮助检察机关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形成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时,市院将尽最大可能为长江大学的发展提供服务。如建立实习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实践资料;建立相关案件沟通机制,该保密的保密,该公开的依法公开;应当正确看待科技人员的应得利益,保护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他强调,市院要以务实的态度认真落实《检校合作协议》,细化协议内容,明确工作职责,使之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谢红星校长指出,此次检校合作协议的签订,就是开门办学方针的一个具体体现,必将增进双方互信合作、推动双方本职工作、提升双方社会形象。下一步,要找准检校合作的突破口。长江大学要积极帮助开展检察人员学历教育;聘请检察官担任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针对检察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有特色的理论研究,取得一批在全国领先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推进高校廉政教育常态化,实现廉政教育与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思想实际的无缝对接,深化高校廉政建设实效,帮助长江大学优化校园软环境,提振精气神,注入正能量。长江大学将用优良的办学业绩感谢检察机关的支持,回报荆楚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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