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腐败有“安全地带”
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这次行动部署意味着,国际追逃追赃成为反腐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反腐涉及外交、司法、公安等多职能统筹协调,考验国际沟通合作能力,包含一系列专业技术课题,可谓反腐最前沿尖端领域。在这个意义上,部署国际追逃追赃又是见证反腐的“步步紧逼”,表明空前决心。
通常,人们看到裸官、失联、失踪甚至公然卷款潜逃的现象,虽然痛恨,但无可奈何。无论是腐败分子还是常人印象中,境外一些国家成为腐败法外之地,腐败利益有着最后归宿地,一旦成功出逃,反腐似乎已无从发力。对于腐败个人,出逃意味着腐败利益漂白,从此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对于反腐工作,甚至国家利益而言,腐败分子的出逃造成国家财富外流,且损失难以逆转。世界范围内,腐败利益外逃,被很多国家上升至国家安全层面对待,国际反腐往往就是“集中优势兵力”。
反腐持续发力,不走过场,自然就不能让腐败有“安全地带”。“安全地带”有很多种表现,譬如退居二线,譬如“刑不上大夫”,极端表现就是转移资产,或者外逃。甚至在一些腐败分子看来,腐败获利越多,能量越大,资源调度越有力,就越能利用各种关系、技术而成功出逃。出逃是他们和反腐角力的最后一招,是游戏结束的期限,转移境外的资产越丰厚,流落他乡的遗憾越不足为道。腐败到了出逃这一关,胆子越大,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国际反腐是复杂的斗争,也许成本高昂,但相较于腐败造成的经济、社会、政治乃至人心的损失,这样的成本根本不算什么。反腐如果真的彻底,为廉政环境打下坚实基础,腐败继续发生的可能性将减少,至少腐败的程度与规模将大为下降,腐败的成本也不会再那么高昂。国际反腐,抑或其他形式,归根结底是清缴腐败获利所得,也能最大程度挽回腐败损失。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肃清腐败“安全地带”,有重大获益性。
“安全地带”可能不会一时全部杜绝,腐败也是各国都长期存在的现象,但“步步紧逼”是反腐必要的状态,也是必须亮明的态度。这个社会对腐败曾有过各种错误认识,“适度反腐”,“抓大放小”,“反腐有期限”,各种说法都很流行。反腐不彻底,奇谈怪论就容易滋生,古往今来的经验似乎都在表明,腐败不可能全部肃清,水至清则无鱼,人性有劣根,政治需要谋术,各种现实论、功利论、厚黑论,总有现代版。归根结底,就是腐败总有“安全地带”,也或多或少被容忍,对腐败的判断来自具体数额、腐败手段,而不是政治伦理。
彻底反腐,就是有追到天涯海角的勇气和决心。对待腐败不能有任何容忍,非法获利要全力清缴,不能让腐败有侥幸,以至于还认为有安全期限,有安全地带。态度强硬,极尽全力,反腐要“步步紧逼”。(肖畅)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