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不是误拆都需依法严惩

31.03.2015  13:28

    29日凌晨,在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罗家墩社区,多户居民共计近千平方米房子遭遇强拆,两户在家睡觉的居民拆除前被赶出家门,古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称系拆迁公司误拆。昨日,硚口区古田街道办再次回应,称正组织居民、拆迁公司进行进一步协商,并支持居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见本报今日A09版)

    还在住人的房子被拆了,街道办说是拆迁公司“误拆”,拆迁公司说“不知道谁拆的”,两者的口径,没能对得上。可见,“误拆”一说,漏洞很大。

    甚至可以追问:如果是误拆,碰到有人住的房屋,难道不该问一问这是谁的房子,有没有签协议?问一问,就不会有如此低级的“失误”了。二则,为啥要选在深夜?有什么事,不能在太阳底下干的?

    所谓的“误拆”,不仅不像“失误”,看起来反倒像精心布置的精准拆迁。什么时候拆,拆哪家,遇到有人怎么办,都安排妥当,只待一声令下。

    没经过法律程序,拆迁人员就强行进入别人家,强行要求居民离开,并毁坏他人房屋和室内财产,显然是违法的。现实中,一些拆迁公司,借“拆错了”的名义,拔掉“钉子户”,这样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到最后,拆迁户的房子没有了,没有谈判筹码,就只有委曲求全。

    是不是“误拆”,不能让利益方自说自话,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公众一个交待。此外,不管是“误拆”还是违法强拆,只要毁坏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就要依法严惩。这样,才能让他们在行动之前细细掂量,不敢“失误”。(吴双建)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