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反腐利器”还是“房价杀手”?
新华网武汉8月19日新媒体专电 题:不动产登记:“反腐利器”还是“房价杀手”?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徐海波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迈出实质性步伐。1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揭开了这一制度的神秘面纱。未来,相关部门将更加全面掌握各地不动产情况,为科学调控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市场奠定基础,并为向“房产腐败”亮剑提供“实证技术”。这一被普遍解读为“反腐利器”或“房价杀手”的重要制度体系,对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有何作用?是否如预期那样,将违规多占房屋的贪腐官员“一网打尽”?
是否掀开“以房反腐”篇章?
不动产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产登记。近年来现身的“房姐”“房叔”一度掀起“以房反腐”的波澜。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否赋予相关部门查处房产腐败的“尚方宝剑”?
专家表示,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此前公检法、税务等部门都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查询不动产信息,而且,从目前设计的登记技术来讲,以人查房或者以房查人都存有漏洞,并不能轻易将腐败官员的房产状况摸清。
“如果贪腐官员将不动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只要手续合法齐全,登记部门就应将其纳入产权登记,反腐部门查询起来不易察觉。”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论特约研究员唐坤说,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财产公开制度有显著差别。
有人曾设想过,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他人不动产信息,比如拥有多少套房等,借此发现腐败线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唐坤说,根据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但这种查询并非随意的,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必须是权利人,或具有利害关系。”
另一方面,条例也特别强调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专家建议,未来不动产登记制度还需继续深化,与官员财产制度结合起来,对官员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将一定程度上对贪腐官员产生威慑力,这一制度才会彰显反腐效应。